7月25日,团市委召开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部署,并对团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安排。团市委书记刘欣英,副处级干部闫剑伟、副调研员张德武出席会议,团市委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议精神,总结我委上半年以来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宣读了《共青团驻马店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通报了精选出的共青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会上,刘欣英同志深入分析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意义,并就团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提出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责任感。做好团市委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团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教育和保护团干部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团的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突出精准发力,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坚持约谈提醒常态化,坚持案件剖析常态化,坚持问题整改常态化,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把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与市委巡察团市委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