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共青团驻马店市委概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驻马店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共青团驻马店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共青团驻马店市委概况
一、共青团驻马店市委主要职能
领导全市的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订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服务机构建设等进行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宣传和维护,动员并接收社会捐款,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援建希望小学、希望工程图书室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驻马店市委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
1.共青团驻马店市委机关;
2.驻马店市希望工程办公室(财务不独立)。
第二部分
共青团驻马店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94.94万元,支出总计294.9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青联、学联工作经费14.46万元;二是增加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20万元;三是增加一次性经费少代会经费21.2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29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9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2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1万元,占58.7%;项目支出121.73万元,占4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84.94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4.36万元,增加15.5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青联、学联工作经费14.46万元;二是增加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20万元;三是增加一次性经费少代会经费21.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01万元,占89.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0万元,占4.35%;医疗卫生(类)支出7.8万元,占2.74%;住房保障(类)支出8.73万元,占3.0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8万元,增加原因是公车老旧需大修。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3.2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委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项,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项目10万元。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